根据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0〕38号)文件规定,辖区内现有9家企业开展实施以工代训工作,符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,企业名单为:连州旺角百家超级市场有限公司、东强(连州)铜箔有限公司、建滔(清远)玻璃纤维有限公司、建滔(连州)铜箔有限公司、建辉(连州)电子材料有限公司、清远市连州爱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连州大酒店分公司、清远市连州爱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、连州市龙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、连州市国际大酒店。
现将2020年首批以工代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公示期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止)。公示期间,若对上述补贴申请情况有异议,请书面向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,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签署真实姓名。
联系地址: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,联系电话:0763-6623103
附件:2020年首批以工代训补贴一览表
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12月3日